团情要讯 加入时间:2014/8/5 17:39:49 点击:405 |
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,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广大青少年的精神追求,外化为广大青少年的自觉行动,推动全市青少年知雷锋、学雷锋、做雷锋。团市委、市青联、市少工委决定,在全市开展争创“雷锋号”集体争当“雷锋式标兵”活动(以下简称“双争”活动)。
一、活动宗旨
开展“双争”活动,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少年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,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、文明从业,注重实践养成,提升人的素质,改善社会风气,在全社会展现当代濮阳青少年的精神风貌,积极营造新时代学习雷锋精神的浓厚氛围。
二、活动范围
全市(包括驻濮单位)各级共青团组织、少先队组织、青年文明号集体、青年志愿服务集体、青年突击队、青年自组织等符合条件的青少年集体和青少年个人。
三、活动内容
本次“双争”活动主要通过倡导“走上社会学雷锋、立足岗位学雷锋、创新管理学雷锋”活动形式,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、志愿服务制度化。
1、走向社会学雷锋。组织青年志愿者以文明骑行的方式,开展“五个一”活动,即“一次低碳出行、一次文明宣传、一次垃圾捡拾、一次城市污点排查、一个合理化建议”,倡导学习雷锋、强身健体、低碳出行、随手公益的理念;以优抚对象、孤寡老人、残疾人等群体为重点,深入社区、敬老院、福利院,开展一对一结对送温暖活动;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融入需求,依托共青团“微笑吧”阵地,重点开展学业辅导、亲情陪伴、感受城市、自护教育、爱心捐赠等志愿服务活动,促进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;对交通护栏、信号指示杆、公交站牌等城市公共设施进行清理,向市民发放文明交通温馨提示卡和宣传折页,普及交通法规知识,在城市重要交通路口、路段、重要公共交通站点倡导文明交通行为,维护交通安全;积极参与治理乱扔垃圾、乱停车辆、随地吐痰、争抢无序等不文明行为的摸查和治理,大力倡导文明新风;开展植绿护绿活动,形成关爱绿色、崇尚自然的社会氛围,构建天蓝、地绿、水净的共同家园,打造美丽濮阳。
2、立足岗位学雷锋。发扬雷锋的“钉子”精神,干一行、爱一行、钻一行,立足本职,爱岗敬业,精益求精,争当“青年岗位能手”,使自己成为工作的内行;学习雷锋的艰苦奋斗精神,在重点项目建设和急难险重任务中,发扬“甘于吃苦、拼搏奉献、勇于创新、争创一流”的青年突击队精神,牢记肩上的重任,脚踏实地,拼搏创新,敢于迎难而上;在公共服务窗口,组建文明礼仪志愿服务队,开展文明劝导,维持公共秩序,促进工作效率;为社区居民特别是空巢老人和残疾人提供维修家电、代交水电费等服务,依托楼宇通讯线路建立应答服务系统,营造互帮互助、邻里和谐的社会新风。
3、创新管理学雷锋。结合行业特点,制定岗位规范、规章制度,在管理中体现雷锋精神。围绕“服务一流、管理一流、人才一流、业绩一流”,在青年文明号集体中开展“学习雷锋优质服务”活动,努力践行“诚信为本、有诺必践、恪尽职守、率先垂范”的十六字公约;按照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服务精神,规范“学习雷锋志愿服务”活动;创新“学习雷锋建功竞赛”活动,将艰苦奋斗、刻苦钻研的雷锋精神贯彻到青年突击队工作和活动中去;以“学习雷锋见行动”为目标,使青年社会组织活动进一步制度化、规范化,倡导“学习雷锋、奉献社会、提升自己”文明新风尚;在学校团队组织中开展争创“雷锋号”集体和争当“雷锋式标兵”活动,把雷锋精神融入教学过程,融入课外实践,融入学校管理。
四、基本条件
(一)“雷锋号”集体条件
1、集体中40周岁以下青少年在50%以上;
2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3、集体团结协作、工作高效,各项制度完善,内部管理科学,工作成效得到本地区、本单位广大群众的广泛认可,社会评价良好,为濮阳赶超发展做出积极贡献;
4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倡导社会文明新风,服务群众,奉献社会,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发挥表率作用;
5、积极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,踊跃参与志愿服务,热心社会公益,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,能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类学雷锋主题实践活动,并有显著的活动成效和良好的社会影响。
6、做到“三有”。有队伍:有相对固定的人员队伍。有活动:能结合自身特点,经常性开展学雷锋活动,建立较为完善的活动制度,活动效果明显。有日志:建立了包括个人资料、志愿服务记录、活动记录等相对规范完整的档案资料。
(二)“雷锋式标兵”条件
1、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濮阳籍青少年或在濮学习、工作的外地青少年;
2、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,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身体力行雷锋精神;
3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热心社会公益,参与志愿服务,坚持做好事,奉献社会,事迹突出;
4、立足本职,尽职尽责,刻苦钻研,在工作、学习中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,在本单位、本地区及社会上有较大影响;
5、严于律己,勤俭节约,艰苦奋斗,身边群众认可度高,对于树立社会文明新风具有很强的典型示范作用。 五、评选命名
“双争”活动的评选命名分遴选推报、审核确定、表彰宣传、监督管理四个步骤进行。
(一)遴选推报
为扩大选拔视野和范围,优化结构,本次“双争”活动采取单位推报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,单位推报是由各推报单位根据要求,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,经党政有关部门择优认可,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推荐。自荐由自荐集体或个人,经所在单位审核,根据争创要求可直接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。 (二)审核确定
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所有推报材料进行审核,将符合评选条件的集体和个人提交联席会议,联席会议根据事迹情况进行审核,确定“雷锋号”集体和“雷锋式标兵”。
(三)表彰宣传
“双争”活动一般采取每月命名一批的方式,特殊情况将适当进行调整。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命名表彰,同时,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表彰对象在新闻媒体予以宣传。 (四)监督管理
“雷锋号”集体表彰命名后,将实行动态化管理,按照“三有”标准,联席会议办公室对“雷锋号”集体采取定期、随机检查等方式进行考核。考核过程中发现效果不达标者,出示警告限期整改,到期仍不达标者撤销荣誉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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